私用切割机削掉手指 受伤者获赔万余元 2002年4月3日14:39 东方网-新民晚报
| 本报讯 私自使用公司放在工棚外的切割机打磨工具,不慎被切割砂轮片削去食指的安徽人方林文,日前经闵行区法院判决,获赔生活补助费等各类损失1.08万元。 去年4月18日下午,方林文发现东阳公司承建的京浦花园第三期工程工地的钢筋工棚前放置着一台切割机加工工具,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就自说自话地在切割机上打磨工具。正当他非常得意地打磨时,因违章操作而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故。切割机砂轮片破裂,左手食指受伤,造成第一二节食指缺失的后果。经鉴定,方林文的伤势相当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一般可酌情休息二至三个月,营养一个月,护理三周左右。为此,方林文以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为由,诉求东阳公司赔偿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7万余元。闵行区法院认为,东阳公司将切割机放于钢筋棚外,无人加以管理,未尽管理之职,与造成方林文的伤害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方林文未经许可,违章动用切割机造成损害,也存在一定过错。(杨克元 蒋民华)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