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3日晚6时许,蜀山区井岗镇南新庄村支部书记倪世斌的家里忽然抬进了一具男尸,令四乡八邻都非常吃惊。直到公安民警赶到,停放了6个小时的死尸才被抬走。 据了解,将死尸抬进倪世斌家的是南新庄村民朱某及其亲友,死者是其父亲。原来,1997年1月开始,朱某的父亲承包了本村企业轮窑厂,期限为5年,到2002年1月期满。按合同规定,朱某的父亲应向村委会上缴250万元承包费。而南新庄村书记倪世斌说,到2001年11月,朱某的父亲只上缴了145万元,扣除代付七八万元,还欠96万多元不肯再付。为此,村委会起诉到法院,2002年2月底,法院判决朱某的父亲如数付清所欠承包费。对此事朱某的父亲甚是不快,朱某的父亲及其家人认为,村委会不承认他们5年来投入的100多万元资产,双方发生争论。 蹊跷的事情在3月13日下午4时左右发生了,朱某58岁的父亲竟突然死亡。朱某及其家人认为父亲是南新庄村委会“逼死”的,便于当天晚上将父亲的尸体抬到了村支书倪世斌的家里。 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解之中。(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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