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禁猪令"引发广泛质疑。图为东莞市旺旺猪场老板苏庆源查看猪场。新华社图片 |
东莞“禁猪令”遭广泛质疑
弹多赞少,有专家称一刀切是“懒汉政府”做派
东莞市政府近日宣布:2009年起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禁猪令”随即引起了一场“城市化地区该不该养猪”的争论。
政府方面称,这一决策出于对环境容量窘迫的考虑,出于顺应产业转移选择性发展的取舍,出于让寸土寸金的土地发挥最大效益的需要。反对者则认为,“禁猪令”剥夺了农民选择养殖生猪的权利,一刀切的“禁猪令”是“懒汉政府”的做派。
东莞市政府:禁养将扩大到家禽
根据东莞市政府的“禁猪令”,东莞将分四步停止养猪业发展:从现在起到12月15日,对暂缓清理的养猪场进行核查,并立牌公示,实行统一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年底前对所有非暂缓清理的养猪场进行彻底清理;2008年底前,对包括暂缓清理在内的所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清理;200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所有生猪养殖活动,仍进行生猪养殖活动的场所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查处一个。
市政府称,“禁猪”的首要原因是东莞环境容量日趋窘迫,不堪承受养猪业的污染之重。一头猪排放的污染负荷相当于7个至10个人排放的污染负荷。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按照现在每吨0.8元的污水处理费计算,一年需要4亿多元污水处理费。
东莞市副市长梁国英说,大量、分散、简陋的畜禽养殖场,不仅严重污染地表水源、污染空气环境,而且六成养殖场采用潲水养殖,易发食品安全事件。前几年群众写信投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意见,强烈要求整治养殖业污染。而“禁猪令”的深层次原因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趋势和产业转移升级的需要。据梁国英介绍,东莞仅2465平方公里的土地,聚集了1000多万城市人口,城市化接近80%,保留大量的养殖基地会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与此同时,东莞市是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其最大特点是工厂多、外来人口多,不养猪既可以节约土地,又可以减轻当地环境污染的治理难度。
梁国英说:“从社会细化分工的角度看,一个城市总是优先侧重发展优势产业,将一些产业淘汰转移出去也有利于其他地区发展生猪生产,各地区之间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因而,禁养令在东莞32个镇街征求意见时,得到了26个镇的支持。”
事实上,清理养殖业的整治行动早在2001年便在东莞展开。据称,前几年共将205万头生猪、700多万只家禽迁出东莞。
梁国英还说,“禁猪令”是东莞市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策,暂时不会做出改变,并且还会由禁养生猪扩大到禁养家禽等,但政府会进一步做好相关配套工作,确保猪肉供应,并对猪农进行妥善安置。
养猪者:我们的出路何在?
“虽然有些无奈,但我也很理解政府的决策,毕竟城市化的进程太快,这是大势所趋。”东莞市旺旺猪场老板、台商苏庆源感到有些委屈。
谢岗镇养猪户彭国平有着26年的养猪经历,对政府设立的“禁猪”大限,他实在没法接受。“为什么都要吃猪肉却不让养猪,政府在制订这项政策时有没有考虑到养猪户的利益?我们的出路何在?”
彭国平说,“如果政府加强指导,生猪行业是可以实现循环利用的绿色产业,政府为何要以环保的名义一棍子打死呢?如果实现禁养,辛辛苦苦经营的猪场将怎样寻找发展的后路呢?我们心里感到很迷茫和不安。”
“今年猪价上涨,苦撑多年的猪场好不容易看到一线阳光,现在政府一纸‘禁猪令’对我犹如晴天霹雳。”桥头镇田新村养猪户张松柏激动地说,前几年养鸭不幸因禽流感亏了本,欠的债到现在还没还上。2002年便转行养猪,他将一辈子的身家都押在了这20亩猪场上。早在2005年,他就因对政府清理猪场的做法不满而到有关部门上访过。
评论
“禁猪令”违背《行政许可法》
东莞市以经济发达闻名遐迩,但要说发达到了必须禁止养猪的地步,则未免有些夸张。尤其是在当前全国各地猪肉价格持续上涨、国务院强调发展生猪生产的情况下,东莞市的“禁猪令”让人难以理解。
生猪的确有污染排放;东莞寸土寸金,稀缺的土地用来养猪的确不如用来搞工业、搞房地产划算。但东莞市因此而禁止养猪,于法无据、于理不通。我国法律规定,“禁养区”内不能建设畜禽养殖场,东莞市尚有30%的区域不属于“禁养区”,在这些地方办养猪场有何不可?东莞的“禁猪令”显然违背了“法无明文规定不可行”的公权运行规则,违背了《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况且,《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
养猪是老百姓的一项经济权利,地方政府究竟是否有权擅自剥夺老百姓的这项权利?许多养猪户都在前期投入了大量的生产成本,却因为政府的禁令不得不中断经营,他们的损失能否因“补贴”而挽回?看来,政府在下达这样或那样的“禁令”之前,都应该经过一个严格的法定程序,如此才能保障老百姓的权利空间不被一再压缩。猪肉价格持续上涨,举国上下都在思考如何“挺猪”,东莞虽不是产猪大户,也不该不顾公众需求。对待猪,除了禁养,应该还有其他办法。“一刀切”式地一概禁养,既不符合法治政府的行政准则,也不符合猪肉价格上涨中群众需求的实际。即使将来东莞发达到确需将养猪业整体“外包”出去了,政府也应当依法行政,避免损害群众利益。简单化的行政手段不能再用了。
(据新华社)
舆论:政府应多理性决策
社会舆论对东莞“禁猪令”赞同者少,反对者众。
东莞市桥头镇居民江小清是“禁猪令”的拥护者。她说:我家房屋旁边有一家小型养猪场,猪粪就排到附近的小河沟里,臭气熏天。这些养殖户使用潲水喂养,又在监管盲区,给食品安全造成了隐患。
而更多的网民则反对东莞禁止养猪。有网民则认为,法律并没有对百姓的养猪行为进行限定。养猪场并不等于污染源,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准入门槛确保养猪场不污染。养猪业并非东莞污染最为严重的行业,事实上,不少养猪场搬迁之后原址建造了污染严重得多的工业企业。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丁力教授指出,养猪业既是合法的,也是城市生活所必要的、与民生休戚相关的产业。“禁猪令”剥夺了农民选择养殖生猪的权利,一刀切的“禁猪令”更是“懒汉政府”的做派。养猪业完全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下,实现“有限有保”,限制分散、传统、小型的养殖,而扶持集中、规模化、现代化的养殖,从而便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丁力说,东莞政府出台“禁猪令”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寸土寸金的东莞主动放弃劳动密集型产业,释放土地资源,优先发展最有竞争力的产业。主动实现选择性发展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只是在这一取舍过程中,政府应加强政策研究,不应通过强制性的粗暴的行政直接干预,而应选择合适的时机,调动市场手段和资源来实现产业升级转型。
丁力说:“与其‘一刀切’地禁止养猪,不如制定相应的管理法规和产业政策,抬高养猪业的门槛,规范养猪业的排污行为,引导养猪业向‘环境友好型’发展,让一些确实不能达到要求的猪场被市场淘汰出局。”
“客观看待‘禁猪令’是舍了小群体的利益而谋求更大群体的利益,但在一个城市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最大可能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则是对各级政府决策智慧的新考验。”丁力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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