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泰国被揭发的首宗盗卖人体器官案件,四名医生被控于一九九七年二月和十一月偷取病人肾脏卖给患有肾病的富商。
四名医生否认指控,称移取器官时病人已经死亡。控方指医生切除病人肾脏时,病人处于昏迷状态,医学上仍未死亡。
控方还指被告伪造有关病人及其家属同意捐献器官的文件。
目前,四名被告每人以三百万铢(五十四万港元)保释,如果罪名成立,将会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