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1月9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答记者问时说,新疆警方近日捣毁一“东突厥伊斯兰运动”恐怖训练营,击毙东突恐怖分子18名、捕获17名,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针对这起案件,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昨天表示,被抓捕的东突恐怖分子嫌疑人将会依法得到处理,在中国没有关塔那摩那样的监狱。 |
新疆警方1月5日反恐行动示意图 来源:EG365 点击看大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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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9日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三台合一”建设情况。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新疆警方近日捣毁了一个“东突厥伊斯兰运动”的恐怖训练营,已经由当地公安机关发布了新闻,击毙了东突恐怖分子18名、捕获了17名,缴获了一批用于恐怖活动的武器和弹药。
需要对此说明的是,中国政府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活动,中国政府打击恐怖主义的活动注重立足预防、主动出击、高效处置、加强国际合作。“东突厥伊斯兰运动”是被联合国2002年9月11日公布的恐怖组织,也是公安部2003年12月15日第一批认定的4个“东突”恐怖组织之一。这4个是“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东突厥新闻信息中心”。
他说,认定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标准和法律依据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三是上海合作组织通过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以及联合国通过、中国已经签署的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11项有关反恐国际公约,还有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的反恐协议。针对这起案件,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昨天表示,在中亚地区存在包括恐怖主义在内的“三股势力”。中国一直同邻国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反恐方面进行有效的合作,对维护本地区的和平稳定,维护本地区各国的利益都是有利的。刘建超对中外记者称,被抓捕的东突恐怖分子嫌疑人将会依法得到处理。在中国没有关塔那摩那样的监狱。(东方早报)
中国新闻网消息:外交部就新疆捣毁“东突”训练营答问
问:关于新疆“东突伊斯兰运动”恐怖分子被击毙的事情,他们犯了什么罪?与“基地”组织有没有关系?
答:中国新疆公安厅在1月5日对“东突伊斯兰运动”恐怖组织在中国境内帕米尔高原山区的恐怖训练营地进行了搜捕,遭到了暴力恐怖分子的反抗,新疆公安民警进行还击,搜捕行动中一共击毙恐怖分子18名,捕获17名,缴获自制手雷22枚,半成品手雷达到1500多枚。一名新疆公安民警在行动中牺牲,另有一名受伤。据我所知,新疆公安厅已于1月8日就此事举行了记者会,并介绍了搜捕的过程。目前有少数恐怖分子在逃窜,公安部门正在全力追捕。新疆公安部门将对后续的追捕情况做进一步新闻发布。
我想指出,中国政府依法打击东突恐怖势力,有效保护了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有效维护了中国,尤其是新疆地区广大人民的生存权、安全权和发展权,同时有利于中国周边地区和中亚地区的安全和稳定。你刚才问我到底是什么原因对他们进行搜捕,大量的事实,包括这次搜捕活动发现的大量证据表明,东突恐怖势力与国际恐怖势力同流合污,在中国策划、组织、实施一系列的恐怖活动,“东伊运”组织已经被联合国列入恐怖组织名单。
问:这些恐怖分子是哪个民族的?
具体的问题我建议你向新疆公安厅方面了解。
问:关于对恐怖分子的搜捕,为什么是由地方而不是国家的武装部队来执行这个任务?为什么不是中央政府来宣布相关消息?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中国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所持的立场和采取的行动是坚定的,也是负责任的,我们根据形势和事态的要求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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