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二院原党委书记丁桂荣昨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丁桂荣非法收受50万元构成受贿罪,主审法官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原兰大二院工程部部长
涉嫌受贿630万被公诉 追踪
本报记者 康慧 为您报道
兰大二院贪污受贿窝案中的6名当事人相继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兰大二院原党委书记丁桂荣因涉嫌受贿50万元,站在了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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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一堂反腐教育课
冷冷清清 十余人旁听
昨日上午10时,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大的审判大厅里仅有十余人旁听。记者了解到,他们是来自兰大二院总工会的一些代表,对于丁桂荣涉嫌受贿一案,他们纷纷表示惋惜。该工会田主任认为,对于他们来说,旁听的目的就是给大家上一堂鲜明生动的反腐教育课。10时刚过,兰大二院原党委书记丁桂荣被法警带上了法庭,她身着深灰色上衣,面容有几分苍白。法官首先核实了丁桂荣的身份,公诉机关开始宣读公诉书。
公诉:收受50万 构成受贿罪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下半年,兰州市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以下简称兰大二院)医疗综合大楼土建工程及该院翠英花园家属楼工程。2006年2月底,某建筑公司经理张某受兰大二院基建部部长袁赞弟指使,借拜年之机,给时任兰大二院党委书记的丁桂荣送去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丁桂荣收受此款后,将其中的15万元用于子女上学费用和其家庭费用开支,将35万元一直放于家中。2006年8月28日,被告人丁桂荣指示家人将赃款50万元上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桂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50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中相关规定,构成受贿罪。同时,检察机关认为,在侦查中丁桂荣能够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昨日的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2时30分,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唇枪舌战
有罪? 无罪?
两大证言证明受贿50万元
证言一:为表感谢送上50万
举证过程中,公诉机关首先举出兰州市某建筑公司张某的证言:2005年春节过后,他为了感谢丁桂荣,经兰大二院基建部部长袁赞弟介绍,借拜年之机将50万元现金送到了时任兰大二院党委书记的丁桂荣家,丁没有拒绝,将钱收下了。以后两人只在兰大二院宾馆门口见过一面,丁还向他表示了感谢,之后就再没联系过。
答辩:不知道茶叶里有钱
丁桂荣辩称,张某的证言不属实。
她说,当时张某趁自己生病之际将钱送到自己家中,而在外表看来,张某所送的东西仅仅是两盒茶叶,她当时并不知道里面还有钱,如果知道,她肯定不会收。后来发现东西内还有现金,她多次想将钱退回,但一直没能退回。而她也没有答应给张某办任何事,事实上她也没有办。
庭审焦点
是否构成受贿 律师三大理由辩护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丁桂荣的第一辩护律师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尚伦生提出三大理由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一、没有“谋取利益” 不构成受贿罪 尚律师认为,从案件事实和证据上分析,在张某给丁桂荣送钱之前,张某和丁桂荣并不认识,张某也没有向丁桂荣提出过任何要求,不存在丁桂荣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同时,由于丁桂荣不主管兰大二院的基建工作,不存在为张某“谋取利益”的可能;且张某给丁桂荣送钱时,并没有提出具体的请托事项,丁桂荣也没有任何承诺。就本案而言,丁桂荣虽然收受了张某的50万元现金,但她并没有为张某“谋取利益”,因而不构成受贿罪。
二、张某为什么给丁桂荣送钱?
袁赞弟给检察机关说得很清楚:因为丁桂荣“工作上能把握大局、有魄力、有能力、为人正直、生活严谨,是我尊敬和佩服的领导之一,在我做基建工作后,想着应该用金钱感谢书记”。于是才有了他给张某做工作送钱的事。因此,从心态上分析,张某送钱不是为了让丁桂荣为其谋取什么利益,纯粹是为了满足袁赞弟的要求而已。
三、张某所谋取的利益与丁无关
张某在兰大二院所获取的利益与丁桂荣收受的50万元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张某与丁桂荣相识,是2006年2、3月间的事,此时,张某在兰大二院搞建设已达两年之久。张某从兰大二院所谋取的利益与丁的职务没有联系。
据此,律师认为,丁桂荣没有索贿、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
请求从轻处罚
作为丁桂荣的第二辩护人,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芳辩称,被告人是被动收钱的,且能主动坦白所有问题,并把所收现金如数上缴检察机关,有积极悔罪表现;虽然所收钱物数额巨大,但只有一次。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同时,梁律师提出,因丁桂荣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不宜长期羁押,请求按照《刑法》第214条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以体现刑法的人文关怀。
6人基建小组 涉嫌受贿1493万元
兰大二院腐败窝案本月内其他几名被告人相继受审,孙正义单笔受贿款是近年来甘肃省数额最大的一笔
原兰大二院工程部部长涉嫌受贿630万被公诉 追踪
本报记者 康慧 赵利芳 为您报道 继兰大二院原党委书记丁桂荣出庭受审后,2006年我省最大的一起商业贿赂案再次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获悉,该院腐败窝案中其他几名被告人也将在本月内受审。兰大二院基建领导小组6名成员总共涉嫌受贿1493万余元而全部翻船,特别是该院院长孙正义单笔受贿660万元,是近年来甘肃省数额最大的一笔。
曾经业务骨干 今朝走向犯罪
在看守所里,孙正义感到后悔万分,他在一份悔过书里沉痛地写道:“昨天的医学专家,今天举着受贿的钱袋走进检察院的大门。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心里感到万分悔恨!”甘肃省检察院负责此案查办工作的一位领导感慨地说:“孙正义30多岁就成了博士生导师,由于对自己要求不严,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导致他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2006年4月,兰大二院举行全院职工大会,孙正义在讲话中竟说,在基建问题上,只要工程价格最低,工程质量好,拿点回扣不算什么问题!令人感到滑稽的是,同年年初,按照孙正义的要求,兰大二院大张旗鼓地开展反商业贿赂犯罪宣传活动,即便现在走进该院大门,类似的宣传也随处可见。
内部管理缺乏监督 导致犯罪频发
兰大二院在内部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监督也是导致犯罪频发的原因。办案人员说:“虽然该院基建领导小组有6个人,但实际上一切事情都是孙正义和袁赞弟两人说了算,这种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2005年5月,建造兰大二院医疗综合大楼工程时,袁赞弟提出,事成后让建筑公司老板张某给他本人和孙正义每人500万元。看到张某为难,袁赞弟当即允诺,等工程决算时再追加2000万元,张某随即答应了。按说,一项大型工程的预、决算,都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并在有关方面监督下进行,但是本案中袁赞弟就敢一个人说了算,管理不严可见一斑!
甘肃省检察院反贪局一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也是导致建筑领域商业贿赂案件频发的一个因素。本案中,兰大二院某住宅楼工程招标时,与孙正义、袁赞弟等人达成默契的张某,提前知道自己会中标。为掩人耳目,他委托一家中介公司以每家1万元的酬劳,拉来5家单位为他“陪标”。
群众举报
反贪局查出腐败窝案!?
正是来自群众的举报线索,反贪局接报后一举查实了只有6人的基建领导小组的商业贿赂案。
2006年7月中旬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展开了查处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兰大二院基建科原科长马罡有受贿嫌疑。据此,牵出马罡直接上司兰大二院原基建部部长袁赞弟涉嫌受贿640万元一案。8月28日,兰大二院院长孙正义闻风自首。也就在孙正义自首当天,被列为基建小组成员之一的兰大二院原党委书记丁桂荣将50万元受贿款挥霍所剩的35万元交给儿子,以亲戚的名义存入附近的交通银行。然而,在查处孙正义案件过程中,丁桂荣受贿案也真相大白。在随后的审查中,兰大二院财务处主任安曙光受贿32万元,兰大二院基建女工程师江健受贿10万元案也逐渐被查实。至11月初,兰大二院腐败窝案彻底审查结束。
(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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