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北京某中学高一学生小刚晚自习课间在操场玩手机,被教务主任杨某发现后没收,并威胁要小刚退学;无意中小刚吐了口痰。杨某竟让他把自己吐的痰当众舔掉。事后,杨某仍口头勒令小刚退学,至今小刚仍辍学在家。 |
17岁的小刚晚自习课间在操场玩手机被教务处主任杨某发现,在手机被杨某没收后,还被迫将自己吐在地上的痰当众舔起。尽管如此,小刚仍未逃脱被勒令退学的命运。日前,辍学在家的小刚将学校和杨某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据北京市某中学原高一学生小刚称,2006年11月30日晚自习课间,小刚在操场玩手机时被教务处主任杨某发现,杨主任以她可以让小刚退学为由没收了他的手机。因害怕辍学,小刚把手机交给杨某。
小刚的家长认为,北京市某中学以玩手机为由口头勒令小刚退学,属于处理措施和教育不当。杨某身为教务处主任,违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义务和职业道德,以职权让学生舔痰,学校应对此负责。并且,该行为对未成年人的人格权构成侮辱和贬低,造成其身心损害,应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故要求校方继续履行教育合同、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和公开赔礼道歉。(作者:李旭)(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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