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和广州市民经常打交道的地税发票换版啦!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从2002年4月1日起,地税发票全面实行换版。此次启用的新自动发票共有7大类54种,新版发票均在原有的发票防伪措施基础上增加了全省统一的发票编码以提高防伪能力。 手写式改为裁剪式 此次新版发票与以往发票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针对以往发票使用时出现的“大头小尾”的不法行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更改了部分发票的名称,并将发票格式由手写式改为裁剪式。新采用“裁剪式” 格式的发票有:《建筑业发票》、《租赁业发票》、《广告业发票》、《不动产销售(转让)发票》、《车辆存放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定额发票》。 增加部分发票种类 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市地税局还增加部分发票种类。此次增加的发票有:《换取不合法凭证证明单》、《搬运装卸发票》、《拍卖业发票》、《旅游业发票》、《租赁业发票》、《服务业限额发票》、《典当业发票》、《文化体育业发票》和《教育专用发票》。 旧版发票续用至6月 对于新版发票的使用,市地税局表示如申请购领发票的票种名称属更名,使用范围未变的,可不用重新办理申请,如购领新增加的票种,需按第一次领购发票手续办理。旧版发票可使用到2002年6月30日,过期无效。逾期未使用的空白旧版发票,业户应在2002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征收管理分局申请核销。 作者:记者李艳通讯员李秀芬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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